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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小湘镇机构职能

    信息发布者:关金汉
    2017-12-07 23:37:43   转载

    2017年小湘镇机构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协调上下级和各综合办公室之间的关系,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武装和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事务;
    2、监督各部门及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3、准确及时传达上级和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决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做好文件、资料、报表、电讯的收发编制、送阅和保管,做好调查研究、经验总结工作,为镇领导提供决策的依据;
    5、协调党委政府与各村委会、机关单位的工作;
    6、负责政府财务工作;做好镇干部职工的福利、补贴、社保等工作的统计和发放;监督镇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经济建设发展办公室
    1、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环保、物价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2、抓好财政税收和商贸流通工作,完成市下达的各项财税目标任务;
    3、加强牲猪管理、市场管理、市场建设的领导,指导区直属派驻镇各单位完成区、镇下达的各项任务;
    4、立足本地资源引进资金和技术,发展新项目,用足用活政策,搞活商贸流通,抓好旧企业技改挖潜,提高经济效益;
    5、抓好招商引资、横联引进工作,多方挖掘拓宽双引进的渠道,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6、抓好本土和异地工业园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工作,促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出效益。

    三、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保护土地资源,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和村镇建设工程、房地产、建筑行业的管理;
    2、做好城镇公用设施的管理及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并负责管理房管所、物业公司、燃气市场。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民政、社会事务、侨务、统战、殡改等工作;
    2、做好五保户生活的照顾,困难户的救济,军烈属的优抚,复退伍军人的安置及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抓好殡葬改革的工作落实。

    五、农林水公室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全镇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2、抓好全镇农业布局调整和开发性农业基地建设,抓好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和跟踪落实,抓好造林绿化,退耕还林、林木管护工作,督促检查《森林法》的实施执行情况,做好封山育林、护林防火、木厂管理等工作;
    3、抓好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4、积极做好农村稳定工作;
    5、承担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水产技术推广站、林业工作站的工作任务;
    6、推广农业科技和优良品种,指导农民大力调整农业布局结构,发展“三高四优”农业。搞好农作物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做到生产、流通一齐抓,进行经领导批准的有偿服务。加强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多渠道搞活农产品的商贸流通。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并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任务要求,抓好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软硬件建设。

    七、
     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稳和综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抓好全镇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维稳和综治工作的宣传、检查等管理工作,促进全镇社会大局稳定。
    2、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和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八、农经审计站
    1、承担农业经营管理站、审计站的工作任务;
    2、督促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清理审查帐目,查处挪用公款、拖欠承包款的人和事,每季清理各村委会账目并公布上墙;
    3、抓好村级会计代理制工作。

    九、文化站
    承担镇文化事业发展的工作任务,抓好文化市场和文化娱乐中心、电影院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好镇的各项文体娱乐活动。

    十、综治工作中心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
    4、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社会、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6、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十一、行政服务中心
    1、负责具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实行集中办公,指导、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驻中心设窗,为投资者、村民提供规范、高效的优质服务,改进机关作风,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落实“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2、负责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有关收费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具体组织进驻中心单位各项规费的收取工作,积极推进“收支两条线”的管理,防止规费流失,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3、负责配合我区“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规划建设、业务整合、流程优化、应用推广、效能监督、问题处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4、负责配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跨部门协同工作会议制度和重点项目联合审批制度,落实和督办联合审批会议所确定的事项;
    6、负责配合职能部门抓好办事窗口依法行政、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及网上审批监管等工作;
    7、受理服务对象对中心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8、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投诉进行查处;
    9、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各部门对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和相关配套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整合,优化业务流程;
    10、负责对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的业务指导和代办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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